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臺港澳事務辦公室)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Office of Taiwan, Hongkong and Macao Affairs)
文章發(fā)布日期:2006-04-28
地 點:外事辦
參會人員:外事辦、教務處、學生處、人文學院、教科院
主 持 人:姚丹副主任
記 錄 人:外事辦葉小培
根據(jù)校領導的指示,外事辦、教務處、學生處、人文學院、教科院等單位于3月16日在外事辦召開會議,通報05、06年我校對外漢語教學志愿者工作情況,協(xié)調對外漢語教學志愿者管理有關工作。會議由外事辦副主任姚丹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林文琛、蔣雙霖、王勇衛(wèi)、黃志梅及外事辦葉小培與會,并形成以下會議紀要:
會議一致認為,05年赴菲志愿者項目的順利開展,得益于各有關部門和二級院的大力支持。志愿者們在菲期間,克服了許多困難,在各自的崗位上作出了成績,為學校爭得了榮譽。為保證第二批志愿者尤其是第一批中要重返菲律賓的同學在五月下旬能如期出發(fā),各部門應相互配合與協(xié)作,采取一定的措施,妥善處理好二批志愿者的培訓、學業(yè)、考試和學籍管理等問題。具體要求如下:
一、 外事辦及時向各有關部門提供志愿者名單、所在學院、專業(yè)等相關信息;
二、 教務處協(xié)調相關二級學院二批志愿者各學科提前集中考試的科目和時間;
三、 有關二級院安排:
1)完成學生的論文答辯;
2)科任教師給志愿者集中輔導、出卷、閱卷、登分;
3)妥善安排教育實習等活動;
4)在確認有關學生(成績、學分、德育考核等)達到畢業(yè)、
學士學位條件;
5)保證志愿者能參加出國前培訓;
6)帶隊教師提前介入志愿者的培訓和管理工作,以期盡快熟
悉志愿者,便于赴菲后開展工作。
四、 學生處提前辦理相關畢業(yè)手續(xù);
五、 鑒于對外漢語教學志愿者項目是個長期的工作,外事辦應盡快出臺相關實施意見和規(guī)章制度,使該項目的運作走向規(guī)范化。
發(fā):辦公室、教務處、學生處、紀檢、各二級學院
抄送:校領導 歸檔(2)
泉州師院外事辦 2006年4月26日發(fā)